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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时间: 2019-06-24 00:11:51


尊敬的患者朋友: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诊,为了让您能拥有良好的治疗环境,早日康复,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将会热忱为您服务,愿我们的服务能给您带来方便和满意!


一、办理入院、出院手续

1、本院住院收费结算处设在门诊楼大门一楼收费处和医保办负责办理患者的入院交费、补款、职工医保、西安市城乡居民、自费出院结算手续。

2、患者凭医生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预交住院金,请您保管好“预交款票”,在出院结算时作为交款凭证必须全部收回住院处。(医保及新农合患者入出院流程见后)

3、住院患者入院需要携带证件:身份证、医保本、医保卡、社保卡、贫困证、户口本、低保户证件及各种贫困标识证件。

4、自费患者入院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5、入院请携带个人生活用品,住院期间不能回家,住院配合医生治疗。

 6、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本院实行住院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非特殊情况下病人入院必须预交住院金,才能办理入院手续住院期间根据患者费用使用情况通知补交,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


二、关于住院费用

本院执行一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所有医疗服务项目、药品、一次性耗材均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通过以下方式能获得您住院期间的费用情况:

1、医院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每日发放。

2、您对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您的主管医生或责任护士查询。

3、当您的住院费出现欠费时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向您发出书面缴款单,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及时到一楼住院收费结算处补交住院费,以保证您能得到及时的检查和治疗。

4、您出院结算时收费结算处将提供您的住院费用明细单,请您仔细审阅确认,如有疑问可进一步查询,直到您确认无误签名为止,结算员凭您确认的明细单为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三、住院治疗及作息时间: 

医护查房:上午8:15~9:30。 

休息时间:午休:12:00~14:00,夜间:21:30 ~次日6:30

探访时间:下午:16:00~20:00

用餐时间:早上:7:00~8:00   中午:11:00~12:00  

下午:17:00~18:00 

 

四、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使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医院正常诊疗工作秩序,在您住院后,请您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病人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治疗和护理。

2、保持病室安静,整洁,不在病区内高声喧哗。走路、开关门窗要轻,不要干扰他人休息,不得互串病房。

3、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如有损坏要按规定赔偿。

4、保证住院环境的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吸烟,请勿携带及使用有关电器用品。患者的手提电脑、现金、手机、证件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5、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或在外留宿,以免发生意外。若确需离开病房者,需征得主管医生或护士同意。否则由此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院方不承担责任。

6、为保证病员休息,探视者请按规定时间进行探视,请勿随便留陪人,确需陪护者应由医师下医嘱,护长发给陪人证,并于查房和治疗时主动离开病室。

7、您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它有关详情。饮食须遵守医嘱,不能随便更改治疗饮食。

8、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或需要护士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药物治疗有可能因病人体质不同会引起过敏反应等副作用,如有情况病人也应立即告知医务人员。为了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及病人安全,病房不得反锁、栓死。

9、不得私自进人医护办公室和诊疗场所,不能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诊疗记录。

医院投诉电话:029-82600581

为了营造一个让病员舒适的环境,请您共同配合。如对我院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向我们提出,我们将努力改进。

祝您早日康复!

 


温馨提示:

1、医院是公共场所,请妥善保管好您的现金和私人贵重物品,避免发生失窃。

2、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人身安全,禁止在病房内私自使用各种电器,请勿在病区内吸烟、喝酒、大声喧闹,不得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外出病房无人时,请锁好房门。

3、请您爱护病房内的设备(空调调节器、床、柜、凳子、柜子、窗帘等)一经发现损坏、丢失公物者、须按成本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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